买主入住 卖主仍没收到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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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26 发布时间:2015/9/5 19:38:39发表于:浙江
买主入住 卖主仍没收到钱怎么办

2009年初,小刘买下了合川区一套期房,2009年底交房。后因流动资金不足,没装修,就转手卖房,于是将房子挂在中介公司出售。

次年1月,中介带来一对年轻的夫妇看房。来看房的男子避开中介,悄悄塞给小刘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名字和电话号码,称小曹。

没有约定付款期限

根据那张名片,双方联系上了,并谈好了价格。

“他说他们现在资金不够一次性付清,问我是否可以先支付五万元定金,剩下的分期支付,等付清了再办理过户。我想到现在房子涨价快,我的房子卖得也便宜,他们肯定巴不得快点过户,就同意了他们的要求。随后,他们又提出没房子住,能不能先装修入住,我也同意了。”小刘说。

两天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没有约定付款期限,只约定了付清房款之后才能过户,也写明了可以先装修入住。

入住时还没付完款

签订合同并交清首付款后,小曹夫妇开始装修房子。

次年7月,小曹和妻子搬进了新房。“我问了他们一次,他们说刚刚装修完,现在没有钱,有了钱会给我。”小刘说,这一拖就是4个多月,他多次催促,曹表示最近资金紧张,没有钱给他。

“他们现在住在我的房子里,好像也不慌着要办房产证过户,我应该怎么办?”刘很无助。

“我现在确实没有钱”

小曹表示自己不是想白住刘的房子,他的确是想买这个房子,现在确实没有钱,有了钱一定会给他的。但对于刘说房子已经涨价,应该按现在价格付款的要求,曹并不赞成:“这是当初在合同上约定的价格,但合同没有最终付款的日期,我现在仍然应该按这个价格支付给他,而且,当初合同上也说好了我们可以提前入住,我认为我们没有做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事。”

产权还是小刘的

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的购房纠纷。现在,小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进一步明确合同,约定最后付清余款的期限,如果协商不成,小刘有权在函告对方之后收回房子,退给对方首付款及装修金之后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方搬出,然后将房子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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