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计税 以缴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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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19 发布时间:2015/9/4 0:00:00发表于:浙江
二手房计税 以缴税时间为准

从2014年元旦起,二手住房交易如无法提供装修发票的,在计税时,房屋总价中最高可减10%的装修费。记者从义乌市地税局获悉,计税时间不以网签时间划限,而以到地税部门办理缴税手续时间为准。

记者走访多家房产中介,目前尚无二手房交易扣除10%住房装修费用的案例。义乌一家中介门店负责人刘先生说,计税新政刚下发时,公司按照以往惯例,传达的解读是“以网签时间为节点”,即1月1日以后网签才可享受新政。

最新解读,目前可以扣除总房款10%的,只要现在缴税,都可以享受到新政,不再以网签时间为节点。

对此,记者从义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处核实,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装修款抵扣政策,不以网签时间划界限。对于出售的二手住房方无法提供装修款发票及装修材料明细的,地税将按网签价格减扣10%装修款。只针对产生差额征营业税、个税。

“不管你啥时候网签的,只要现在进行到缴税的环节,都可以按新政策走。”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而其余政策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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