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商人,白手起家,是妻子陪我一起历经风雨摸爬滚打十数年,吃苦受累,毫无怨言。而今我的事业已经步入正轨,一切都往好的地方发展着,妻子却默默的退到我的身后,这让我无比感动。我决定买一套房子送给妻子,作为她多年来不离不弃,坚持不懈陪我走下去的回报。
我的购房要求很简单:
1.空间要开阔,面积在100平以上。
2.户型要优质。
3.小区环境要好,各项设施设备齐全,管理到位,能给我们的居住生活带来足够的享受和便捷。找房的事由我的下属去做,他委托给了坐标,最终帮他找到一套银河湾的房子。此房相对较新,141.39平,大三居,户型不错,楼层在10层,东北朝向,采光也不错,小区的管理也比较到位,下属回来便给我说了这套房。
下属办事向来让我放心,我实地看过房子之后觉得也很不错,便让下属约业主聊一下。业主是一对孤儿寡母,没有经历过什么事,卖房事宜就由女房主的哥哥全权代理。业主哥哥估计也是怕自己妹妹和侄子吃亏,在价格上边咬的很死,一口价310万,不肯让价。作为一个商人,我很清楚一个商品的价值是否与其价格对等,这个房子,我只愿意出到305万。与人谈判对我来说是常有的事,我虽然对房产市场不太了解,但是在谈判技巧及对对方的心理分析上还是挺拿手的。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我们双方终于在价格上达成一致,成交价305万。
前期的签约还算是顺利,到后期审核我的购房资质和做业主的房屋核验的时候,因为备件不齐,加上审核的时效的原因,耽误了一段时间的流程。好在业主和我双方在时效上要求的不是特别的严格,倒也没因这件事情出啥麻烦。
终于要过户了,我们和业主一起到了365,原本想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谁知到了缴税窗口,将所有的证件递上去之后,却被告知差了业主的原始购房发票,如果没有这个发票,业主需要多交3万多的税。我觉得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如果放弃太多可惜,便打算跟业主一起平分这三万税费。而当业主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业主方以没有接到提前告知为由,拒绝支付这多出的税费,否则他就要退单,终止合同。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有些不满,这次突然变故实在是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况且我已经主动提出平分这多出的税费,业主还这般想抽身事外,实在让我看不过眼,而且我当时还急着去谈一笔大生意,时间不等人,我就直接跟业主说让他少出5000,剩下我出,行就行不行就算。业主犹豫了,虽然多出了5000元钱,但显然不值得他此时终止合同,放弃之前为卖房消耗的心力,最后他还是同意了我的要求,当天我们完成了过户。
这年头,啥都是假的,只有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