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与业主协商后,交易价为24万元。可陈小姐到按揭机构申请二手房按揭,结果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价为23万元。原本对按揭买房就不是十分熟悉的陈小姐,一知道该房屋的评估价低于该房屋交易价,心里就十分疑惑不解,不知道自己买这套房是不是买“亏”了?
评估价≠交易价很正常
评估是一个特殊行业,房屋评估更是一项经验、艺术加科学的工作结晶,虽然有一定的量化标准,但不可作为绝对化的准绳,因此,以评估价与交易价的差价高低来衡量谁亏谁赚是不科学的。不同的评估目的、手段、机构所作出的“房屋评估价”都有可能差异很大。
据介绍,评估目的不同是造成房屋价格偏差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今业内较常见的有三种评估目的:
一是为法院拍卖房屋而评估的,这类房屋因为需要考虑短时变现的主要因素,所以评估价一般要比市场价略低。
二是置业者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要对该房屋评估。由于银行要适当考虑所承担的风险,所以评估价格不一定会与市场价一样,有的甚至与买卖双方的交易价相差较大。例如在评估别墅、商铺类的物业时,银行所承担的变现风险相对增大,因而评估价就会较正常交易价保守而出现较大差异。而且像在衡量商铺价格时,位置是相当敏感的,即使是同一路段,但街头、街尾或转角位的铺位的价格也可能相差很远。
三是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管局会根据历年积累的成交个案及其自身的评估体系对房屋进行评估,购房人根据评估价缴纳税费。因此其评估价与银行评估价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