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房类房屋抵押交易手续费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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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67 发布时间:2015/9/5 20:03:38发表于:浙江
非住房类房屋抵押交易手续费已取消

.据物价局通知,自2008年5月15日起,取消非住房类房屋抵押交易手续费。

今后,全市各级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住房类房屋交易手续过程中,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和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房屋交易手续费。

据了解,针对房屋交易有关收费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期明确指示,房屋交易手续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和租赁手续费,房产交易中心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房屋交易手续费用,非住房交易过程中不能收取房屋抵押交易手续费。

因此,价格主管部门作出了取消非住房类房屋抵押交易手续费项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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