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种二手房不能交易 合同须具备8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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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80 发布时间:2015/9/5 10:53:31发表于:浙江
12种二手房不能交易 合同须具备8项内容

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符合上市条件,房屋权属是否清楚;
一、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
1、卖方是否取得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卖方是否拥有100%产权,有无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证载房屋状况与现状是否相符;
4、有无产权纠纷;
5、有无抵押、查封、扣押等限制条件;
6、房屋是否正在出租。
二、有12种二手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应了解清楚自己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此之列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选择二手房中介交易模式可以为消费者省去许多时间和精力,降低直接与房屋卖方交易的风险。
三、鉴别合法中介有三招:
1、首先应查验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要查验该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有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3、须查验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取得房地产中介从业“资质证书”。只有具备以上“三证”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才是合法的中介机构。
交易合同须具备8项内容据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和附件等8项内容。
在交易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此外,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同时,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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