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双方可按“宗地号”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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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15 发布时间:2017/5/9 9:24:37发表于:浙江
房产买卖双方可按“宗地号”查房
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多部委正紧锣密鼓地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目前超过1000个市县的不动产信息平台端口已经接入全国,浙江、福建等省也完成了全省不动产信息端口与全国的对接。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包括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注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目前四统一的前三项已基本完成。据悉,最后一项“信息平台”,即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有望在今年年底完成,明年投入运营。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全国主要城市及县级以上城市不动产登记已经基本完成,接近做到全国联网。
全国不动产信息系统,在功能上类似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同的是,企业信息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查询,而不动产信息系统需经房产所有人同意才能查询。不动产信息系统中,房产买卖双方可以依法以“宗地号”查询房屋产权,土地性质,抵押、查封等基本信息。若想了解房产的详细信息如图纸等,需买卖双方持委托书依法到当地“宗地所”查询具体情况。
地产评论员李汇丰认为,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虽然很多人以前买的房子拿到了房产证,但没有进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就可能做不到“以人查房”,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能抑制投资性需求,“对投资客来说,他们不停地炒房、换房,可能会留下一些房产的信息和记录。有了这些信息和记录,今后实施调控时如限制贷款及买房资格等,将会对这部分群体有一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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