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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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84 发布时间:2017/3/17 9:28:17发表于:浙江
多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变化
江西赣州:购买第三套住房暂停办理商业贷款江西省赣州市1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继南昌之后江西第二个实行限购限贷的城市。根据通知,赣州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
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南京楼市限购升级对有二套房居民停售南京市政府15日再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当地楼市限购政策:从16日起,将在主城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通知要求,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新房及二手房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市民家庭停售。全市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
青岛出台住房限购政策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个部门15日出台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区购房作出限制。
根据通知,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
通知还对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作出调整。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
同时,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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