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就食药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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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08 发布时间:2015/9/4 21:26:36发表于:浙江
工商总局就食药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9日公布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广告、药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等8个配套规章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8个征求意见的办法分别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兽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农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

8月1日之前,公众可以点击进入中国政府法制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点击国家工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gsjd@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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