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疑似危房不准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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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93 发布时间:2017/3/1 9:15:12发表于:浙江
金华开发区疑似危房不准出租经营
从金华开发区获悉,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
此次危旧房排查工作,各乡镇做到层层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严格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特别是农民自建多层房屋、年代久远房屋加以重点排查。各乡镇(街道)还在原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复查。
开发区要求,经乡镇(街道)复查仍认定为疑似危房的,产权为个人的,各乡镇(街道)需及时通知业主做好搬离准备,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在此期间,一律不准出租经营、不得用做公共场所。经专业资质鉴定机构鉴定后,鉴定结论房屋危险等级为C级的须修缮加固,鉴定结论房屋危旧等级为D级的须拆除;经专业资质鉴定机构鉴定后不属于危房的,解除警报,恢复正常使用。6月底前完成疑似危房的治理任务。公建房疑似危房的,乡镇(街道)应及时将房屋情况函告产权单位开展危房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C级公用房修缮加固和D级危房治理工作。
开发区纪工委、督考办将深化危旧房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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