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新规下月实施 申领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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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76 发布时间:2016/11/9 9:10:27发表于:浙江
居住证新规下月实施  申领条件放宽
12月1日起,东阳将实施《东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东阳市<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特惠待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申领条件放宽
每年签注一次
此前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较为严格,如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还要满足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月起,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有所放宽,流动人口在东阳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流动人口是指在东阳居住的非东阳市户籍人员。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要提供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居住在出租房屋的,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镇乡(街道)安全网格员或村(居)提供的住所符合安全条件的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就业人员提供期限为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及依法参加东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依法参加东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或提供本人投资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
居住证持有人在东阳连续居住的,自证件签发或签注到期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签注逾期时间不计入其在东连续居住期限。
实行积分管理制度
符合条件享特惠待遇
东阳将对持证人进行积分管理,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不同条件和分值享受不同的公共服务待遇。
基础分为100分,年满16周岁、在东阳依法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即得100分。加分指标包括年龄、学历或职称、社保期限、居住期限、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特殊人才、发明创造、公益服务、诚信引导以及表彰奖励等,分别设定加分分值。例如,年龄分为三档,第一档为21~25周岁(含),加2分;第二档为26~55周岁(含),加4分;第三档为56~60周岁(含),加1分。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征信前科记录和年内违法犯罪行为。积分低于100分的,取消特惠待遇申请资格。
特惠待遇包括哪些?主要有六类: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单病种产分娩限价优惠和孕前优生检测;政府各类培训补助;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并且,符合东阳市政府规定条件、实有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持证人,其本人及随行直系亲属还可以申请四类特惠待遇。一是积分入学,随行未成年子女进相应公办学校就读。二是积分入住,租住公租房或享受租赁补贴。三是积分入医,随行未成年子女参加东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财政补助。四是积分救助,获取政府救助金。具体实施细则由东阳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另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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