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和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买房过程中也需要交纳一些税费,但是如今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就契税这一项而言,买什么样的房子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认定家庭少有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
(一)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少有住房承诺表》。
(二)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少有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三)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少有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