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①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②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3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在选择自住型商品住房时可根据自身家庭住房需求,向一个或几个自住房项目同时提出购房申请,并参加项目的摇号、选房程序,如一个家庭同时摇中多个自住房项目,可以选其中一个项目,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办理一套自住房的网签手续。如果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不影响申购其他项目。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流程?
①【项目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
②【网上申购】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查看和了解了自住型商品住房公示的信息后,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③【现场确认】
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进应根据住建委和开发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确认。
④【联网审核】
经开发商初审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在本市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市住建委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缴纳社保及个税情况进行审核。对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限购相关规定执行。
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⑤【公开摇号】
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购房家庭的选房顺序。摇号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并对优先购买家庭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购买家庭分别进行摇号,以保证选房顺序产生的公平、公正性。摇号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项目销售现场公示3天。
⑥【选房签约】
按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签约,购房家庭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选房后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