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前户口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3 14:39:12 来源:坐标

文章摘要:在前面的签约环节我们讲过户口问题。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

 在前面的签约环节我们讲过户口问题。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如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如上家有户口在所出售的房屋当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应注意三方面,首先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其次,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再次,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
  二手房户口迁移问题虽可协商解决,但买家仍需留心眼。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在派出所落实好户口信息后,再签合同。如果买家希望卖家将户口迁走,可在购房时,制定完备的户口迁移条款,并预留购房尾款,以确保户口按期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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